南昌:严禁将中小学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
来源:《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为规范校园食堂经营管理,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督和服务保障体系,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日前,南昌市教育局联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南昌市中小学校食品安全长效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将成立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企业招投标、信息公开、食堂物资采购和财务管理全方位进行重点监督。建立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南昌市将建立责任约谈制度,对发现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学校党政一把手进行约谈,责任约谈情况和整改情况纳入相关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评议考核内容。同时,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处置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
此外,南昌市教育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了一批入库企业,其中餐饮配送企业35家,学生食堂经营企业15家。每年根据经营状况,不定期确定准入和退出企业。在校生规模较大、就餐学生较多或食堂不具备自营能力的,可报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审批后,由其提供若干入库企业,由学校自主招投标,严禁承包给个人经营,严禁层层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