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与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食品采购
1食堂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使用的各种食品、原材料的品种和有关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各种原辅材料可能存在的卫生问题。
2购买标准包装食品时,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仔细核对包装标签或产品说明书是否标明产品名称、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食用量或使用方法等食品卫生法,以防止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3采购各类食品和食品原辅材料时,必须从供方取得同一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试验单。
4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拒绝购买被有害物质污染、霉变、变质、过期、腐败的物品。
5采购的材料要认真做好采购记录。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 食品储藏室
1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按储存时间进行储存,避免因储存时间过长造成虫害和霉变。
2食物应存放在离墙壁和地板一定距离的地方。
3定期检查库存食品,掌握库存食品的保存期。
4不要使用变质,昆虫和肮脏的食物。
5采取灭蝇、灭蝇等措施,确保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滋生。
6定期清理储藏室,做好室内保洁消毒工作。
(3) 餐具消毒
1直接进口食品的餐具、茶具、容器,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炊具用具必须清洗消毒,保持保洁。
2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在洗碗时进行;小餐具用一渣、二碱、三清水、四用消毒柜洗涤。大餐具用碱洗,用消毒剂浸泡,再用清水洗净。
3应进行3次清洗、第二次浸泡(浸泡1小时)和第三次清洗。
4班前、班后各部位保洁、清洗,保持厨房内外,包括手术台、炉灶、地板、地沟等保洁消毒。
5每天对空气、工作台、刀、砧进行消毒。无人工作时,用紫外线灯消毒30分钟,或用消毒液擦洗桌子。
(4) 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1彻底加热食物:食物各部分的温度必须在70℃以上。
2熟食的妥善储存:食物应存放在60℃以上或10℃以下。
3彻底加热熟食,使其各部分温度至少达到70℃。
4反复洗手。处理前和每次间隔后洗手,尤其是上厕所后。
5使用纯净水。如果供水不安全,在添加食物、制冰或饮用水之前,先将水煮沸。
(5) 餐饮
1供应的食品应当新鲜,不得有变质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
2加工后的食用食品应放置在配制室,严防污染。
3在配送面包、炸鸡翅等熟食时,使用工具防止污染。
4餐具的存放要有专人固定。餐具的存放应保洁有序。特殊机械应覆盖纱布。
(6) 个人卫生
1食堂职工每年体检一次,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在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进口仪器的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做好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佩戴首饰,不得随地吐痰,作业时不得闲聊和吸烟,不得带闲人进入餐具室,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
(7) 环境卫生
1食堂一天三次,一周两次。
2所有公共餐具应清洗、清洗、消毒和保洁。
3保持作业现场内外环境整洁。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工作要及时。场地内设施的布置应符合要求,垃圾、废弃物应密闭存放。确保工作环境没有老鼠、苍蝇和灰尘。
(8) 检查与处罚
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每月对食堂卫生进行两次检查,对食堂各部门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者予以处罚,对认真执行者给予奖励。